不可以的。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将被视作恶意透支,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其中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长期以来,持卡人长期不归还逾期欠款、逃废债务、规避执行已成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意味着信用卡逾期不还者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失信者”以下行为是被禁止的: 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 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失信者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