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
1)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 (
2)征占承包耕地的,被征地农户优先分配,分配的依据是在划田时的人均耕地范围内,根据健在的承包者按实际被征面积补偿,多余的由村民组二次分配。 (
3)户口迁出或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但保留承包耕地的原承包者,承包耕地被征用时,也在划田时的人均耕地范围内,按实际被征面积补偿,补偿资金在集体留存的30%部分土地补偿费中列支。 (
4)征占其他农用地的70%的土地补偿费加上征占承包耕地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余额一起,按征地批准之日为时点16周岁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 (
5)原已征过地的村民组,已分配的土地补偿费不再退出和找补,新征地的应按现行规定分配,如没有人反对也可按原有办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