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事人可以通过当事人就读学校的地址,进而查到对应的学校名称:
1,只要当事人的孩子户口是随迁至学校的,户口本上的地址,就是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址;
2,当事人可以通过户口本上的地址查学校的对应名称;
3,或者打电话确认孩子是否在具体学校就读。
一,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3,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4,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户口本的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