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博士后人员配偶的随调、博士后子女待遇问题
一、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
1、不借调博士后配偶,但积极帮助博士后配偶推荐相关的岗位。
2、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3、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可以凭上海市人事局的介绍信,在其子女暂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
4、对没有工作且户口关系在外省市的博士后配偶,如校内有关部门临时聘用其工作,则必须为其购买外劳力综合保险。临时工作期间不算工龄。
二、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博士后本人一并迁移至接收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