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的关系之中,当女方怀孕时女方则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我国《婚姻法》对怀孕期间的妇女进行了特别的保护。一般在女方怀孕期间都不会准许夫妻双方进行离婚,尤其禁止一般情况下男方离婚,那么在孕期老公出轨离婚由女方实行是否可行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的情形女方在孕期、哺乳期、中止妊娠后是可以去离婚的。男方在上述期间内,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则不得向离婚: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二、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可以有哪些诉讼请求
(1)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未履行夫妻间应遵守的忠贞义务,对婚姻有过错的,对女方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孩子还在哺乳期的,一般随母亲生活,女方可以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三、怀孕期间离婚法条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四、离婚必经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根据法律的规定,孕期老公出轨离婚有女方进行法律是允许的。一般情况之下,在女方怀孕期间是不准许男方进行离婚,但是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之外,但是对女方在其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以此也能看出《婚姻法》对怀孕期间女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