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请求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因政策变化贷不到款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具体方面有法律依据,请联系律师办理。
2、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