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可以的,只要拿着其家老户口本,夫妻另一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到街道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开据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完后拿着证明和上面说的那些证件,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就是在双方户口不迁走情况下,给双方办理属于其个人小家的户口本,上面只有双方的户籍信息,老户口本显示其迁出,实际户口还是在其那套房子地址,户口没有迁走。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