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退还。一般交纳定金要签订《购房意向书》,约定房屋大小,价格等主要内容。你没有签意向书,就更不可能约说是不管房子好不好、不管多贵都给必须买。所以你交纳的定金,是对进一步进行购买事项进行深入谈判的保证,对于卖方来说是约束其不要将房子卖于他人,对于你来说是要进一步和其协商合同条款,而不是对必须签约购房的保证。从民法理论上来说,你交纳定金并签了字,这是一个承诺,现在其提出了购房合同,是新一轮的邀约,你此时可以以房价过高、位置、户型不满意、违约条款不能接受等理由,拒绝签订购房合同。不做承诺则交易终止,双方都已经圆满履行了定金交付后的义务(让交易进行到了下一轮),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对方应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