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享受武汉市职工医保待遇,需持卡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符合以下情况,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可申请现金报销: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长驻外地手续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确需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在非定点医院(含异地医院)住院的,经医保中心审核后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可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其中,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湖北省以外的地域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单位持人员名册表、社会保障卡(二代卡及以上)、填写完整的《武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表》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后,可持卡在常驻地选定的跨省联网医院住院直接刷卡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