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是楼上业主的合法权利,只要其装修的时间并非在午间休息及夜间休息期间,且在可以装修的时间内,相关的施工噪音并未超过国家标准,楼下居民就应当给予理解,克服这一特殊时期的困难。
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3、楼下居民可以与楼上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在正常的午休及夜间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要施工。对于正常可以施工的时间期间内,应当尽量减轻噪声对于周围邻居的影响。
4、如果楼上在可以施工的期间内,所释放出的环境噪声超标,当事人可以要求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测,确实超标的情形下,环保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整改。
5、如果楼上在夜间仍然进行施工,交涉未果的情形下,楼下居民可以报警,警方会对楼上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6、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