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不需要户口本: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