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综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
1,孩子一般以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当事人如果需要在其他地区就学的,应先征得就读学区的学校意见,再办理转学手续;
2,一般办理孩子的转学手续,需要出具的证件为当事人(学生)家长的户口本、身份证、当事人的《卫生防役证》、联系方式等资料及证件;
3,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学校或者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当地的入读政策与办理条件。
二,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