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是何时在定点医院进行产检医保结算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已登记备案的“表1”到生育定点医院就医,产检及住院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但6月23日至27日部分时段因武汉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医保结算系统暂停运行,此期间不能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另外,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中晚期产检费用定额5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