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要看是否有构成伤残以及户口类型,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参照伤残等级来确定,一般不超过5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规定可以主张以上费用,根据同法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以及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营养费,误工费根据医院开的证明确定,至于后续治疗费根据同法19条: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规定,需要到鉴定中心评估,残疾赔偿金去有资质的鉴定中心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根据同法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一般不超过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