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12-02 广东佛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二、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己不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相应交纳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看管费用。
    全文
    10 2020-12-02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一键咨询
  • 150****2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77****26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995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89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一般小区地下停车场归谁所有
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归属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在购房时,地下停车场属于公摊面积被全体业主分摊,则产权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如果是开发商的独立建设的地下停车场,则开发商具有出售地下停车场产权的权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一般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部门来说只有管理权,但如果物业公司想要收取相关的费用,那么就需要获得全部业主的同意,而且这笔收益都会归全体业主所有,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小区停车费应该归谁所有
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在建筑小区时,一般将小区停车场的建设费用规划在整个小区之内,所以业主在购买房产时是已经将建设停车场的费用分摊了的,所以停车场如果对外收费,则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后续用于小区维修维护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