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必须户主前往办理。
一、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如因疾病、残疾等原因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如其他情况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