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想请问一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工商登记该怎样办理啊,总公司那边来消息说,我们这边可能要进行股权转让,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所以就来问一下这个

帮助1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6-12-27 海南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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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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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对方是新加入的股东,则必须要在变更登记当天,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注册大厅办理。若对方是公司原有股东,一般则不须亲自到现场,办理变更登记时受理员会查看公司注册登记时的原始档案,核对笔迹的。但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门还是会要求B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进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工商登记的实际情况,建议你还是直接咨询你所在地的工商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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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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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工商登记,这个如何办理要看情况,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的工商注册科。①转让给了新加入的股东,则必须要在变更登记当天,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注册大厅办理。②如果转让给了公司原有股东,一般则不须亲自到现场,办理变更登记时受理员会查看公司注册登记时的原始档案,核对笔迹的。但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门还是会要求B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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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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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则无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工商登记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公登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该等转让并未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则该等股权转让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例如:A公司股东甲、乙各持股50%,股东甲将其中的30%转让给乙,甲持股20%,乙持股80%。A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前后均为甲、乙,此次转让未导致A公司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因此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从工商登记角度而言,新的公登条例实施后,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系登记事项,只要“股东名称”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如果“股东名称”变化了,包括股东更换和股东更名,则均需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你没有看错,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甚至很多专业人士都会表示不解。但目前的操作实践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登条例相关条文的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登记事项的范围,所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而且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至少目前在上海,工商部门并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业务。(搜索微信公众号“投黑马”帮您发现价值,寻找黑马!)  二、对于无需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申请备案  对于以上两类无需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本身均不需申请备案登记。如果涉及章程修改,则须根据公登条例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如果涉及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则须根据公登条例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说明  
    1、“发起人”是一个特定称谓,非等同于股东。  发起人,简而言之,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发起人”仅是一个特定称谓,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比如张三是A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则不管张三是否再持有A公司的股份,张三将永久保留“发起人”这个特定称谓。股份有限公司架构下的“发起人”是特定时点的特定称谓,不仅后面进来的股东不能称为“发起人”,“发起人”转让全部所持股份后,其依旧是公司“发起人”。  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了,因为“发起人”根本不因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  
    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  如前所述,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而非“股东”。因此,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亦无需办理章程备案。  
    3、如何确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此外,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情况,股权转让协议书文本等也是间接、辅助性判断依据。  当然,对于一些具备特殊条件的公司,比如国有公司,因其所涉股权转让需要进场交易,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可以成为重要的判断依据。实践中还有一些进入地方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股交中心出具的《交割单》作为重要的判断依据。  
    4、对于备案各地做法似乎并不统一。  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变更登记,各地做法基本统一。但对于所涉“备案”手续,各地做法似乎并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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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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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变更需要登记吗
需要。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必须按照规定的法律流程进行公司股东变更,法律对于股东变更等相关问题和事项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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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多长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您提及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我们可以明确告诉您,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最长期限即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具体而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普通的刑事拘留期间,通常为自被捕人员送至看守所之日起的第14日内。在此期间,由侦查机构上报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检察院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7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若批准逮捕,则该期限将包含在内;反之,若未批捕,则应立即释放当事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其次是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这一阶段的拘留期限为37天。同样地,在这段时间内,侦查机构需再次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同样,检察院也需要在7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如果批准逮捕,那么该期限将包含在内;否则,应立即释放当事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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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份登记后多久生效
立即生效,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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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1、今年4月份本人从天津原单位人事处将档案调到深圳。原单位工作时间是1987-2003年。 2、经深圳社保局预审,档案中这段工作时间缺少一份离职材料。不能认定16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3、后本人找到两份当年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博士录取通知书》 《工作和物品交接清单》,当时是向原单位提交过。 4、原单位说档案中没有找到上述两个资料原件,难于开具离职证明。 5、原单位说另找到一份会议记录,将我和10几个人被列入自动离职名单。 现想是否能重新开局正常离职证明。或者社保局能不用开证明同意视同缴费。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并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关于重新开具离职证明的问题:

确认离职原因:首先,您需要确认当年离职的确切原因。如果是因为升学(博士录取通知书)而离职,那么您应该属于正常的离职范畴,而非自动离职。
与原单位沟通:虽然原单位表示没有找到相关资料的原件,但您可以尝试进一步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提供现有的复印件作为参考。您可以请求原单位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注明离职原因、时间和您的工作年限。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原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您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二、关于社保局视同缴费的问题:

提交补充材料:您可以将现有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和《工作和物品交接清单》的复印件提交给深圳社保局,作为补充材料。这些材料可以证明您当年离职的正当性和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
解释情况:在提交材料时,您可以向社保局详细解释您的情况,特别是关于原单位未能找到原件的问题。您可以强调这些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它们对于证明您工作年限的重要性。
咨询政策:同时,您也可以咨询深圳社保局关于视同缴费的具体政策。了解在何种情况下,社保局可能接受复印件或其他替代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三、总结与建议:

积极沟通:与原单位和社保局保持积极的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准备充分:在沟通和提交材料时,确保您准备充分,能够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寻求帮助:如果遇到困难或问题,不要犹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包括律师或相关部门的咨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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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问题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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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在哪里登记
需要。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必须按照规定的法律流程进行公司股东变更。《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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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想分期怎么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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