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合同条款受法律保护,包括工作地点的约定内容,同样受保护,你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劳动地址的规定,你公司未按合同规定地址提供劳动地址,属于违约行为,无疑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对于劳动者选择劳动服务意义重大。2、你有权解除合同,劳动地点可属于劳动条件内容,根据《劳动法》38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或者,妥当点,对于解约,说明原因提前30天书面辞职就可以。 劳动法》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律师建议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