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一审或者二审,在开庭前都应该进行调解。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是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进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