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参保人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意外保险,按照保险约定的条款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