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彩礼;
(
2)抚养费问题,在离婚后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年支付。两个问题均有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一】返还彩礼问题:如果属于《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要回彩礼。相反则不能。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子女抚养费问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标准: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