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举报人、投诉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
(一)项、第
(二)项或者第
(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