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筑工程自开工建设到竣工交付使用时间较长,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因周期性供求关系等等因素会有涨跌变化,为维护合同的公平性,在多数的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结算时其中的建筑材料价格按当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计算。一般地“信息价”每月发布一期,(当同一个月中前后价格涨跌较大时,也有一月发布2期的,)而施工工期一般要几个月,甚至几十个月,因而有约定按施工期“前80%信息平均价执行”,比如一个工程从1月份开工,到10月份完工,按本约定结算,期中的材料价就取1-8月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价。因为建筑施工过程中前期的人工、材料的投入,机械的使用量较大,后期则材料使用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