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逃逸。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赔,这一条保险合同上应该是有的。虽然这一免赔条款引起了保险界和法律界的许多争议,但其目前确实有这种规定。
2、肇事司机无责任。交法实施后,为了更多维护弱者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当的经济责任,而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也为交通肇事逃逸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但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
3、驾车撞了自家人。这是第三者责任险中历来就不赔的一个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4、酒后驾车肇事。我国的保险公司绝大多数拒绝为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买单”,其中当然包括第三者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