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和我老公最近准备要离婚了,现在正在商量房产的问题,我想问问,根据相关的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帮助1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1-04 辽宁辽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3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三,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六)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第
    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
    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第
    三,已购公房的分割 。单位职工购买本单位的公房,根据情况可分为购得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情况。职工在购买房改房时取得全部产权的,根据财产取得的时间列为个人财产或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得房改房的职工,仅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而售房单位仍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这种情况下职工取得的房屋称为“限制产权房屋”。 对于职工购买的限制产权房屋,一般在离婚分割房屋财产时,对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给予对方一半房屋价值的补偿。第
    四,父母在子女购房中有出资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第
    五,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由于购买房屋的房屋款是通过银行贷款取得,在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产权人尚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人,银行作为借款人对房屋同时享有抵押权。 根据购买房屋与申请贷款的时间以及贷款购得房屋的还款情况,对于夫妻离婚时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一般适用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一方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方婚前取得的房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婚后用于还贷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房屋所有一方对另一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贷款进行补偿。(2)婚后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屋财产进行分割时,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房屋首付款及已还按揭款的一半;如果是夫妻共同还按揭,但所付的金额不同,比如一方支付大部分,另一方支付小部分按揭款,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情况,按揭款的这部分财产被视为按份共有,房产归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所有,另一方根据所付按揭款的比例来获得已付按揭款的部分;如果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付的按揭款,另一方不支付按揭还款,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难取得证据证明是其中一方出的按揭款,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基本上会被视为按揭款部分为双方共同承担。 再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采用拍卖的方法,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你提出的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全文
    9 2017-01-04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这样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全文
    12 2017-01-04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全文
    12 2017-01-04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一键咨询
  • 171****2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朝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81****35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91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496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分公司如何纳税
根据相关的规定,分公司纳税的话是由总公司进行汇总以后,一起来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由于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的资格的,因此所有的民事责任都需要由总公司来进行承担,因此在纳税的时候也需要总公司来进行纳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根据相关规定狗咬人怎么分责任
对于狗咬人事件如何判断责任,首先需要判断狗狗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咬人,如果是狗狗主动攻击他人的话,那么是需要狗狗的主人来承担责任,但如果是有第三人的因素导致的狗咬人,那么由第三人和狗狗主人共同承担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
借条书写时是可以约定分期还款的,具体的分期还款的方式、分期利息等内容,需要由出借人、借款人协商后确定。若是借条之中没有“分期还款”的字样,从借条的内容也无法看出双方协商了分期还款事宜,那么一般借款人就需要在债务到期之后,将所有欠对方的钱还给对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共同职务侵占罪数额认定证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凡是能够用以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事物或记录均可称之为证据。
其中具体包括:
(一)物证,即以其存在形式进行证明的实物证据;
(二)书证,指能够以文字、符号或者图形来表达思想内容,并以此起证明作用的物品;
(三)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
(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就其遭受侵害的情况及与此有关的其他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其与此相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活动时所制作的各种客观记载;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以上各类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根据相关规合肥醉驾关哪
在合肥对于涉嫌醉驾的这些罪犯一般也都是关押在合肥当地的看守所中的,因为单纯的醉驾肯定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在正式执行拘役之前很有可能已经关押了犯罪嫌疑人一段时间,所以,为数不多的刑期在看守所就可以执行完毕,没有必要关押到监狱。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强制猥亵罪无证据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确实无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因此遭受猥亵之后必须迅速地着手搜集相关证据。
针对强制猥亵罪,其具体的证据应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暴力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并非指通常意义上的物理攻击或伤害,而是对受害者身体实施的诸如殴打、捆绑、捂住嘴巴、扼颈、推倒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的强力行为,使得受害者无法抗拒。
这样的证据理应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胁迫或者胁迫行为。
胁迫是指运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对于受害者施加强大的精神压力,从而迫使受害人不敢抵抗。
此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扬言杀害受害者、伤害他们的身体、揭露其私人隐私、损害其声誉、危害其亲属等方面。
最后,其他手段。
除了暴力和胁迫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可以让受害者无从抵抗、无法察觉的手段也可构成犯罪。
例如,借助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
趁受害者生病、熟睡之际进行猥亵;
用酒精将受害者灌醉、使用药物使其昏迷、通过药物刺激等手段来达到猥亵目的等等。
此外,还可能存在利用或者假扮成医生为受害者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进行猥亵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诈骗罪认定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诈骗罪得以成立,须具备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犯罪行为必须侵害到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严谨系统以及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其次,在合同订立及执行期间,犯罪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包括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规模;
再者,犯罪行为的实施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机构组织;
最后,犯罪者通常持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并且其目的明确,即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酒后身亡酒友担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
“由于行为人自身的过失而导致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时,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朋友之间的聚会以及饮酒行为是一种友善且健康的社会人际交往方式,对于在这样的聚会活动中出现的意外死亡事件,组织和参与这些聚会的人员仅在他们的行为与该事件的结果存在直接关联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聚会饮酒作为一种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情感交流行为,它属于个人的社交自由领域,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干预应该保持适度的审慎态度。
当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有任何一方饮酒过量甚至达到醉酒状态时,其他的组织者或参与者都有义务去确保醉酒者不会因为这种状态而产生任何潜在的危险。
如果这些组织者或参与者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谨慎注意义务,那么他们就会被视为存在过错。
然而,这个谨慎注意义务的标准应该以普通人的一般注意力为限度,也就是说,它应该在普通人能够预见到的范围之内。
在具体的案例中,对于聚会组织者和参与者对醉酒同伴的谨慎注意义务,应该结合当时的饮酒状况、醉酒同伴在饮酒后的身体状况、酒后休息场所的环境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该原则上平等分割,进行分割的只能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对于任何能被证明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若是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一致,不平分也可以。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帮信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帮助信息犯罪的相关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了如下六大类别:
1.物证,意即通过可辨识的物品或者痕迹来证明该案件与帮信罪之间存在关联性;
2.书证,是借助于书面文件来证明案件中存在帮信罪行的实质性证据;
3.证人证言,是指经过确认真实性的见证人,就他们目睹或者经历的帮信罪行作出的具体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者在受到伤害之后,对于所发生的帮信罪行进行详细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审讯时,对于自身所实施的帮信罪行的供述以及相应的解释、辩护言论;
以及6.鉴定意见,是指对案件中所涉及的物品、痕迹等进行专业技术检验后得到的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