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为:
第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