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我国土地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此前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是聚焦土地征收补偿,修改内容比较单一。但是随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中央对土地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改将涉及更广泛的内容,且不可能快速重新启动修法程序。到了2017年底,农村土地各项改革试点完成后,土地管理法或将进行大修。也就是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还得等具体的法律规定,现在并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