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如何进行厂房拆迁维权这个问题,法律意见主要包括几点:
一是审查被拆迁方主体资格是否有缺失。是否会存在由于拆迁主体所实施的一些手段给造成的影响会有多大,特别是在一些工商、税务、环评、土地建筑的合法性等等。在主体方面要进行审查,有需要补强的要进行补强,有需要回避的要进行回避,在这方面不能存在任何风险,这是从我们自身主体来讲。
二是如何审查拆迁方是否有拆迁主体资格,既然是拆迁人或征收主体,你是否有资格来征收拆迁。按照590令的规定以及以前相关拆迁的相关文件来规定,有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者征收公告,有没有做拆迁许可证前置的一些必要性的法律文件,比如立项、国土相关的审批手续、资金的安排、按照征收决定所要求的前置稳定的风险评估报告等。这一类的要审查作为拆迁主体你是否有资格,有没有在法律上违法的地方。既要了解自己的短板也要了解对方的短处,自己的短板要尽全力去补强,让其不要出现风险。对方的短板要牢牢的握在自己手中,作为下一步谈判的主要工具,这是一个法律意见。
另一个是评估、估价意见。有很多企业主来找我们的时候往往都拿着两份报告来。一个是拆迁方给的拆迁评估报告,评的非常低而且很不规范,有的评估报告甚至都没有一个评估师签字也没有评估机构盖章,没有说怎么取值、怎么来进行系数换算、怎么来进行参考值,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单子。二是有些大企业自己进行资产评估,拿到我们这来说:“这两个都不是我想要的。”而且资产评估报告对方不认,怎么来要这个钱?拆迁评估和资产评估本身是不一样的,评估目的就不一样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会从法律角度找出充分的法律依据来怎么要这个钱。从评估以及法律的充足依据中,因为评估的各方面依据无非也是法律依据,从这个方面来提出我们到底应该拿多少钱。
在这方面我们也做了很多比较大型的企业在这方面法律估价法律意见,并且到最后都有相关的数值来有法律意见的支撑。“一方案”就是从头到尾的谈判方案,应该抓那些点应该放哪些点,应该回避哪些问题,应该在哪些法律风险上采取法律措施,又有一个前期的主要的根据前期的审查、调查以及接触来制定下一步如何谈判的方案,这就是“两意见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