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本质特征是权钱交易,是收受人利用其所拥有的职权便利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获得贿赂钱款。行贿人通过给予受贿人以钱财来获得收受人所给予的职务性的帮助。受贿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的职务便利。贿赂除了金钱及其他财物以外,还应当包括其他物质性利益,如提供房屋使用权、设定债权、免除债务、免费提供旅游、提供劳务或者担保、降低贷款利息、安排子女就业、解决招工指标甚至提供色情服务等。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既可以是合法的利益,也可以是非法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的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的利益;既可以是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非物质性利益。我们要打击受贿犯罪,既要完善受贿立法及吏治体制,还要从提高对受贿犯罪的发现、查处概率,提高受贿的实际成本,降低受贿收益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