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纠纷。
2、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中,如确系劳动者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3、赔偿经济损失时,公司可直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月继续扣除。
4、综上,如确因劳动者做错事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公司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并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的。但扣除比例及剩余金额有限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