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对技术的保护,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小专利。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具体在哪些方面,我没让你进行了如下整理。
第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的客体不同。?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因此,方法和没有形状或构造的产品(例如高分子化合物、药品的配方等),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例如机械产品、电路等),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单纯从保护客体的角度讲,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也一定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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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明和实用新型对创造性的要求不同。?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新颖性和实用性,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一样的,但是对创造性的要求上是有区别的。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可以看到,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多了“突出”和“显著”两词,因此,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要高于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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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