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通过民事督促制度追缴土地出让金。
2、民事督促针对低价出让或恶意拖欠 民事督促是指当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时,有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未履行或不能履行保护职责,该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的,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其履行职责,直至督促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并对审判活动予以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一项检察工作。民事督促涉及的民事违法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直接发生在民事活动中,而非行政管理领域;二是危及到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包括集体利益。 民事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一般针对低价出让国有土地或企业恶意拖欠而监管部门追讨不力等情况。在低价出让土地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挽回国有资产的损失;如果监管部门不履行或懈怠于履行职责,应当督促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