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一)出警工作流程:接警——出警——到达现场。有警时间,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5钟、 二环路外10分钟;无警时间,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15分钟、二环路外20分钟内赶到现场 。
(二)现场勘查工作流程:双人勘查——绘制现场图——拍照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当事人或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访问证人——拆除现场,恢复交通。
(三)责任认定工作流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难案件提交责任认定委员会讨论,一般事故由办案人提出意见,事故科在科长主持下,集体讨论,并在讨论意见书上签字,宣布责任认定意见,送达责任认定书。
(四)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流程:预约各方当事人——向当事人宣布赔偿项目、标准、计算方法——实行两次调解——两次调解没达成协议——终结,由当地区人民法院审理。
(五)处罚事故责任人工作流程:根据事故责任人违章行为及所承担的责任和损害后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罚——结果向当事人公开。
(六)简易程序流程:责任明确,车辆损失3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当事双方自愿——当场调解——对责任人罚款处理——不扣车不扣证(酒后驾驶、非司机开车、肇事逃逸等情节 不适用此程序)。
(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经车损评估后,车辆维修地点由车辆所有人自主选择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