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不是代表要罚款, 而是工商部门督促你赶紧去办理营业执照, 这其实是工商局放了你一马,按规定工商局是可以立即对你处罚的 只要你在《责令改正通知书》期限内办理好营业执照就没问题的了 如果过了期限还没办好,却没有暂时关门停业,而是继续无照经营,那就是逼着工商部门对你处罚了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根据《条例》(即《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补充】:还有个问题就是他给我的通知期限是 3天,但我去办理的时候因为证件手续不齐全没有办理成功,晚几天去办的时候就让我交罚款,可以不 交吗? 答:工商局的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有没有让你在一些文书(例如《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名?有没有要求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你的店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给他们?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给你《听证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 如果都没有的话,应该不用交罚款都行,你赶紧暂时别开门营业,去工商局,客气点请他们把营业执照发给你,等办好了营业执照再去做生意, 对了,工商局的人要求你签名的时候,看清楚是什麽东西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