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死亡人员办理清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要的资料
(一)死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
(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由单位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政策依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120号)第二十一条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