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违反国家和所在地区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当事人和孩子是否可以享有当地股权等红利待遇,需要看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的规定,各地规定是不一样的。 例如广东省计生政策就规定,违反计生的人员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