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关规定,兴建规模化养殖场的,经营者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就土地使用,进行协商。对于生产设施占用耕地,应商定复垦义务及违约约定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应就补充耕地等条件进行商定。协商一致的,签订协议,然后才能向乡政府提出用地申请,报县级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审核。因此,复垦保证金的具体标准应当是经营者与村组织协商的结果,复垦保证金交到哪到当地县级国土部门咨询下,按当地规定要求执行。pp520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你太好了很感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