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后,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2、变更抚养权需要向提讼,还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的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
3、如果子女已经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4、当然,孩子父母协商一致,都同意变更抚养权的,也会予以准许。
最高关于子女抚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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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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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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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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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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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