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和十四岁以上的女子,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女方出于某种原因反口诬告的,男方要积极搜索一些女方“自愿”的证据。如,与女方交往时间、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和地点、见证人等。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