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抵押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银行办理保证贷款方式并发放贷款后,以下容易发生问题的步骤仍需要加以注意。企业无抵押贷款保证人的盈利模式是否变差,或其债务是否提高,包括向银行借款或又向其他人提供保证。 银行与借款人商量变更借款合同应通过保证人许可,否则可能担保无效。企业无抵押贷款办理贷款展期业务时,未经保证人许可,后期的贷款,保证人不担任保证义务。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准时还款,经协商银行允许对借款人发放一笔新贷款用于归还欠下的老贷款,但在签新的贷款合同时要写上“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补充流通资金不足”。 这就会出现与实际使用(归还旧贷款)不符的状况,某些没有诚心的保证人会以此为借口,提出不担任保证责任,甚至声称自己被借贷双方诈骗,试图开脱保证责任。因此,除事前有书面保证外,银行凡对借款人有关合约方面的修订,都应知道保证人书面建议,否则担保可能因此落空。
第
一,主妇健康与私个人无息借款选用的系数明显为负。这与推测相一致,表明主妇健康对家庭贷款有直接作用。主妇有健康问题的家庭,选择企业无抵押贷款,可能是直接用到医药费用开支,也可能是这种家庭缺少必要收入基础的反映。
第
二,劳动力人数与家庭选用个人无息借款是正向联系,与预期一致。从企业无抵押贷款主要运用非生产途径,可以做出以下判断:劳动力丰厚的家庭,不仅有生产性贷款需要,还有非生产性贷款的需要;
另外,劳动力多的家庭,可以动用的社会资本相对多,可以有更多的贷款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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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纯资产和户主年龄与选择个人无息贷款呈负向改动。说明资金少和相对年轻的家庭贷款需要大,贷款需要与生命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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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结果与所预期的符号相反的解析变量是:户主知识、主妇文化和户主技术,这三个变量都没有通过明显性检查。可能的因素是,文化程度高和有技术的家庭,可动员的社会信息多,他们倾倒于选择私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