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后,最迟应当在三十七天内提请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如果说在这个期限内,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那么侦查机关还将继续侦查工作,但逮捕的期限是两个月,因此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将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到人民,人民要在两个月内宣判。 因此,案子过了三十七天被批捕后还要审两个月是指侦查期限也就是逮捕期限两个月,之后还有审查和审判期限,可能还要三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