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是被包含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之中的。
2、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是以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相关的利益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所订立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
3、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对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次修正。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有:二十七、保险纠纷31
7、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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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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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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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