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在申请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并且本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2、且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才能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该项。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