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只能依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律处理案件;
二、嫌疑人不承认,但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是可以提起公诉的;
三、任何人在宣告有罪之前是清白的,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只是表明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犯罪了,但在法律上只有才有权定人有罪。
四、即使嫌疑人认罪,但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印证该口供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也不得“认为”嫌疑人犯罪了;即使到,这种证据状况,也不得认为有罪。
五、嫌疑人是否承认,表明一种态度。司法机关办案要重调查研究的,并非仅凭是否承认而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