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你老公是因为高血压造成的半身瘫痪,属于自身疾病的问题,因此,不属于工伤。
3、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老公缴纳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违反了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的法定义务,此种情况下,你老公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
4、可以与用人单位尽量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