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满足五个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环卫系统连续工作满3年,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00元(含)以下;(3)在常州无房产,且5年内在常州无房产转让行为;(4)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单身人士须满35周岁);(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该家庭需交纳3.5元/平方米的月租金,同时自行承担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等小区物业费用以及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生活费用。具体负责申请工作的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表示,将尽可能优化服务程序,缩减申请材料,简化受理手续,甚至可以派员上门服务,主动帮助环卫工人完善各项手续。在住房安排上,如家有高龄老人或残疾人,则考虑分配较低的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