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没有上诉的,刑期已满就会释放,我手上的案件这是这么处理的。只是再次开庭时有可能要同案犯再去开庭一次,只要等的通知就行了。有批复如下:你院关于已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
第一审判决宣告时,被判较短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被告人的刑期已满,是否立即将其解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已明确规定:第一审判决宣判后,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
第二审人民“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你院请示所述案件的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部分被告人提出了上诉,该案正在第二审期间,故不应将另一部分被告人羁押。但是,为避免有的被告人的羁押期已达到甚至超过第一审判处的刑期还继续被关押,人民可视案件具体情况,对这类被告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即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第二审人民对全案进行审查并作出终审裁判之后,再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