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外国人、台港澳居民通行、居留、准迁、出入境、旅行、暂住证活动。证明:
(
1)接待单位公函;
(
2)无接待单位,需提供能保证在青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
3)在青治病者,需提供青岛地区县级以上的诊断证明;
(
4)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二)来青探亲的外国人申请L签证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2.公安机关确认的住宿登记;
3.在青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4.外籍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5.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者,需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需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三)外籍华人、华侨在青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2.介绍信(居住地公安分局外事科出具);
3.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需提供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4.儿童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5.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需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四)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申请F签证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2.公安机关确认的住宿登记;
3.本地接待单位公函。(五)在青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
1.任职单位公函;
2.有效的《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交验正本)或者《外国专家证》复印件(交验正本);
3.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