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
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离婚之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处,不必迁走。
除非本人愿意迁走户口,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迁走户口。
《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