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第条,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应按照您朋友所参加的盗窃案件,具体计算盗窃数额,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您朋友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盗窃,也构成犯罪。您可以结合您朋友的盗窃次数和数额,来电咨询律师。